对于以下十类学生,将提供一定的助学项目或助学资金的资助:
1、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除2014年和2015年已脱贫的学生);
2、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3、孤儿学生;
4、生活特别困难的优抚对象家庭学生;
5、生活特别困难的单亲家庭学生;
6、因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
7、生活特别困难的持证残疾家庭学生;
8、生活特别困难的下岗贫困职工家庭学生;
9、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10、生活特别困难的双女户家庭学生。
关于上述十类特困学生的认定,请参考《长武县贫困学生识别认定办法》。
对于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大学新生,将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形式进行资助,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年。
需要注意的是,被军队院校、免费类地方院校(如免费医学、免费师范类专业)录取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的大学新生,将无法享受助学项目、助学资金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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